治疗方法:
患者在原用药物不变的基础上加用奎硫平治疗,疗程8周。奎硫平起始量100mg・天-1,以100mg・1次・2次・周-1逐渐增加剂量,日剂量范围200mg~600mg,平均日剂量350.00±131.79mg。
根据临床疗效决定奎硫平最大剂量,以"疗效最好,剂量最小"为原则。
奎硫平作为增效剂时的剂量一直是受到关注的问题。因为有不少的报道认为奎硫平等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可加重或诱发强迫症状。
一般认为:非典型抗精神病药作为抗强迫症治疗的增效剂应用时,剂量应低于作为抗精神病治疗时的剂量。为了探讨奎硫平作为增效剂应用时的剂量,采取了根据临床疗效进行加减,一般控制在平均350mg・天-1以下。
奎硫平作为抗强迫症增效剂时易以小剂量为佳。
奎硫平作为抗强迫症治疗时的增效剂,一般认为可能有以下机理:一是奎硫平可能与抗强迫药物之间在药代动力学方面有相互作用,致抗强迫药物的血药浓度增加,使抗强迫疗效增加。
加大抗强迫药剂量往往不能提高难治性强迫症的疗效。
也有学者发现奎硫平与三环类及SSRIs没有明显的相互作用。
二是奎硫平也可能是通过对5HT2或D2受体的阻滞和/或双重阻滞而发挥抗强迫的增效作用。